近日,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发布了2024年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申报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审专业:
从事风景园林研究、规划、设计、施工,景观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与治理、运营管理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二、材料报送时间:
电子材料:2024年6月4日9:00—7月5日16:00;
申报通过后,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16:00前。
通知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4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风景园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职称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
(一)负责评议、审定风景园林(包括从事风景园林研究、规划、设计、施工,景观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与治理、运营管理和技术咨询等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任职资格。与昆明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在昆央企和中央在昆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直接从事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在昆明市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如需在昆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的,需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推荐报告(附件1)。
(三)省属在昆单位或其他州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昆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附件2),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送昆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参加我局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除须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3)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3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五)非风景园林或相关专业毕业的参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六)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二、 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评委会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程序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4版)》(附件4)。评审委员会名称为“昆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请参评人员正确选择评委会,因评委会选错造成的申报不成功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申报昆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技术人才,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进行提交。
(三)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5)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完后公示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评委会。
(四)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五)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可提供人事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档案专用章)。上述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后,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没有变更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专业技术人才变更其他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变更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再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变更转岗的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
三、 相关激励政策措施
(一)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附件6),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二)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国家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附件7),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单独换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四、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须按《2024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8)要求提供材料。
(二)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需要“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所有纸质材料送审时,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验证,现场审验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现场审验材料。
(三)网络系统审核通过人员自行从系统导出打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文档须按正常大小的100%打印,不得缩放,统一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一页必须为封底,粘贴照片,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一律拒收。
(四)参评人员电子彩色照片。彩色免冠蓝色底板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名字和号码之间无空格)。
(五)相关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请参评人员仔细研读《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3)当中第十二条工程师评审条件,按照相关内容准备成果资料。
(六)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填写要求:除如实填写单位对申报人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评价外,还需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
(七)申报材料按规定签章,准备完成后,根据《2024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8)顺序装订,再将《2024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粘贴在牛皮纸资料袋封面。未按要求准备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拒不按通知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经告知需要补正资料的,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八)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由单位、单位所属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评委会。
(九)申报单位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9)电子版提交至评委会。
五、 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电子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6月4日9:00至7月5日下午16:00,网上申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16:00前。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昆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昆明市金殿名胜区内)
联系人及电话:凃羽书、杨平65010296、15987141056
(二)评审时间
昆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会的评审时间为2024年8月份,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参评人员自行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未通过人员材料不予清退,申报人员做好所需材料的备份工作。
六、 规范申报评审相关事项
(一)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二)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其他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的,视为弄虚作假。
(三)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然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其个人申报材料。通知未尽事项,遵循《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4版)》(附件4)执行。
附件:
内容来源: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官网
-End-
扫描以下二维码,享受1V1申报辅导!